< 上一个 | 内容 | 下一个 >

12.6 自我意识体的基本性质

一个自我意识体本身是一个内部激烈运动的复杂系统,满足如下基本性质:

1)该复杂系统有一个层谱抽象结构,它决定着系统在不同抽象层谱的功能模块;

2)系统的每一个功能模块是一个内部运动的子系统;

3)系统的一个局部刺激会产生一个系统的全局反应;例如:一个人手指疼痛,则全身都能感知、感觉到。

4)整个系统有一个控制中心模块,任何一个局部刺激通过系统的抽象层谱迅速传递到控制中心模块,控制中心模块迅速地传递到系统全局。这就实现了局部刺激产生全局反应的机制。

所有动物都有一个头部,任何一个自主的复杂系统都有一个控制中心模块。

5)各抽象层谱的功能模块的协调一致性;

6)整个系统通过各功能模块的协调自动调整系统的状态与姿态以适应不同环境,使整个系统在不同环境中保持其存在性,保持其作用与功能并保持其运动性;

7)系统本身对环境有一个学习能力,以判断来自环境的其它对象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对系统的影响与作用;

8)自我意识指一个自我意识主体感知、认知到自身系统的上述基本性质。

这些基本性质是一个自我意识主体的基本性质,也是设计自我意识机器的基本需求。

这些基本需求是可以通过机器工程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