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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数字社会的行动逻辑

1.3.1 行动者的二元属性

在数字社会中,人的数字化是反映整个数字社会数字化水平的核心指标。人的数字化进程就是人从出生到托育、入园、上学、工作、结婚、生育、退休、养老乃至死亡的整个生命周期的数字化。因此,相较于人的社会化进程,人的数字化进程不仅要早,而且持续时间要长。人作为数字社会的行动者的独特性在于,人在数字化进程中形成了独特的数字虚拟性属性。在数字社会中,人是数字虚拟性和数字现实性相统一的行动主体。人的数字虚拟属性既是虚拟的又是现实的,既是数字的又是物理的。

人的数字虚拟性属性是人作为数字社会的行动者具有超越物理


现实参与到虚拟空间或者虚拟社会的属性,指的是人作为虚拟社会的行动主体可以以虚拟身份或者匿名身份在虚拟环境中开展一系列社会互动的特性。比如,以匿名身份参与到社区、微博、新闻事件的点评和讨论,以匿名的微信号参与到网络交友和群信朋友群讨论中,以及以虚拟身份参与到相关游戏活动中。在数字社会中的一系列社会互动构成了人的虚拟实践。

1.3.2 社会行动的数字化结构

社会行动蕴含着一定的行动逻辑,而这种行动逻辑是行动者所遵循的行动规则和行为规范。在数字化时代,行动者所遵循的数字化行动逻辑既是现实行动逻辑的数字化过程,又是超越现实行动的逻辑而呈现出新的行动逻辑。一方面,数字技术让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超越了传统社会行动的地域、时间、人数规模、互动频次、传播速度和力度的局限;另一方面,数字技术的发展改变了群体组织的生成方式和互动方式,互联网诞生了大量的微信群、朋友圈和粉丝圈等。群体之间的互动模式、网民的互动结构、互联网的意识形态结构、虚拟社区的形态、家庭的数字化和虚拟化等深刻地改变了社会结构的内涵、特征和弹性,传统的垂直、单向、金字塔结构正向扁平、多向、椭圆结构转变。

数字社会中行动者所遵循的行动逻辑主要体现在数字化的结构性资源上,其中算法便是典型的数字化的结构性资源。数字化结构性资源是建立在整个社会规范基础上的知识体系。数字社会中的数字化结构性资源具有两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开放性,即数字化结构性资源基本是开放性的、免费的、透明的,只有这样人人才可以得以习得并遵循;二是参与性,即数字化结构性资源本身是共享的、


参与的,比如网络百科就是具有网民自发更新和完善的特征。当然,正是数字化结构性资源的这两个特征构成了数字社会行动的独特行动逻辑。

1.3.3 社会行动的数字化

数字化时代,互联网的普及使得传统线下的社会行动,比如捐赠行动、志愿行动、体育比赛、上访、游行和抗议等呈现数字化和虚拟化趋势。与传统纸质媒体传播时代不同的是,公民使用互联网来开展社会行动,不仅成本低,组织起来也相对容易,而且互联网的集体行动更加具有传播性和影响力,因此,社会的数字化过程根本上改变了社会行动的组织方式和表现形式,呈现出数字化和虚拟化特征。